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50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的管理,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梧州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浩岭 副市长
副组长:朱 钢 市政府副秘书长
莫奕坚 市水利局局长
刘 廷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李健雄 市水利局副局长
万桂勇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徐新华 市气象局局长
梁家安 水文水资源梧州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总结评估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健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水利局总工庞卫良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蒙中平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为主,必要时从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