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及《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科学拟定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工作。
1. 掌握用工信息按需培训。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对各产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项目、商贸物流与第三产业项目培训需求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准确掌握企业用工需求和技能岗位需求状况,为建立人才“需求衔接”打牢基础。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今后若干年我市各产业园区企业、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及商贸物流、服务业等第三产业重点项目的用工及培训需求将逐步增大。各地要围绕需求信息充分调动当地就业服务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就业工作。
2. 加强实施农民工技能培训。培训工作以实施校企合作为重点,重点开展对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及新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作主要采取部门联动的工作模式,发挥部门和企业的优势开展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农民工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农民工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技能培训以定点、定向培训及员工能力提升培训为主,当前的培训重点是家政服务、餐饮、酒店、保健、陶瓷、再生资源拆解、建筑、制造、电子装配、服装等行业的职业技能。
3. 加强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通过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包括水库移民、被征地农民、农村青年等培训项目。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2011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要实现4.8万人,其中培训水库移民0.3万人,培训被征地农民0.3万人,其他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新生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4.2万人。至2015年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约22万人,其中培训水库移民2万人,培训被征地农民2万人,其他农村富余劳动力及新生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1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