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贯彻落实加快发展金融业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122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市贯彻落实加快发展金融业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梧州市贯彻落实加快发展金融业
实施意见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业的决定》(桂发〔2010〕3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金融业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0〕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加快发展金融业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19号,下称《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做大做强金融产业、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深化金融改革创新、优化金融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强化金融监管服务、培养和造就金融人才队伍为保障,推动梧州金融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不断增强金融业的综合实力、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实现富民强梧新跨越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学习发动阶段(2011年6月底前)。
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工作方案明确相应领导责任,学习相关政策,细化工作任务,分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工作迅速展开。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1年7月至2015年底)。
1.继续抓好“引银入梧”工作,做大我市银行业,建成由政策性银行、国有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银行以及各类后台服务机构构成的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的银行体系。预计每年引进1至2家外地银行机构进入我市,预计2015年末我市银行性金融机构数量将达到13至15家。由梧州银监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梧州中支配合。
2.引进1至2家影响较大、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和期货公司,争取到“十二五”末,将我市建成股票、债券等证券种类齐全,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完善、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证券市场体系。由市金融办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