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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立梧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人社局、梧州银监分局、市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各发卡金融机构和收单机构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分管领导担任,各发卡金融机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单位分管领导为办公室成员。我市银行卡推广工作在银行卡产业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共同推进。各单位职责如下:
  (一)人民银行梧州市中心支行:负责银行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拟订我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安排布置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报银行卡产业发展情况;加强对银行卡的业务管理和监督,组织专项检查;督促银行卡产业各参与机构建立银行卡案件报告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银行卡行业自律意见;组织开展银行卡知识普及宣传及表彰奖励活动。
  (二)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配合有关部门制定梧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规划,将银行卡产业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予以支持,指导有关部门将银行卡的配套情况纳入城市规划和各类商业、服务项目规划。
  (三)市公安局:积极促进建立银行卡犯罪信息的相互交流机制,配合发卡金融机构做好防范利用银行卡犯罪的有关工作,加大对银行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保障发卡金融机构、特约商户和持卡人的正当权益。

  (四)市财政局:研究制定有关公务用卡的财务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公务卡的推广使用工作,提高预算单位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加强对公务支出的监控。结合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加大POS机刷卡缴费应用推广力度。
  (五)市商务局:结合本行业发展规划,积极协助金融机构倡导“刷卡无障碍一条街”建设,鼓励商业中心区的商业服务企业,中型以上商品零售业、连锁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知名老字号、重点批发市场和年销售额超过50万元的小型商业企业、酒店等积极受理银行卡。

  (六)市国税局、地税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POS机刷卡缴税的推广工作。
  (七)市人社局:推动银行卡在农民工工资发放方面的应用,督促用工企业使用银行卡发放农民工工资。

  (八)梧州银监分局:做好银行卡准入管理工作,督促发卡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银行卡业务内控机制,切实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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