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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促进持卡消费。

  积极推广应用公务卡。各级预算单位要积极带头使用公务卡,在日常办公费支出、差旅费等公务支出方面逐步实行公务卡结算方式。各发卡金融机构要配合财政部门,切实做好公务卡的推广工作,力争2012年底在我市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务卡管理制度。

  (三)扩大受理范围,加强受理市场建设。

  1.拓展银行卡的应用领域。在继续推进银行卡在百货、超市、餐饮等传统行业普及应用的同时,加强发卡机构与工商、税务、公用事业单位的合作,促进银行卡在公用事业缴费以及医院、交通、学校、房地产、汽车销售、社保基金、涉农补贴等与生活息息相关且现金使用量较大领域的应用,扩大银行卡的使用范围。
  2.规范受理市场建设。一是要规范发展受理市场。进一步明确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持卡人、特约商户等与银行卡有关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二是坚持优质服务和合理收费相结合的原则。发卡机构在加强业务、技术服务和支撑的同时,综合考虑成本、利润和风险因素,坚持银行卡服务合理收费,在政策规定的条件下逐步降低费率。三是要鼓励市场化竞争,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积极推广面向“三农”的银行卡服务。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拓展银行卡在农村的服务渠道,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量。在粮食直补、农民工工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大力推广使用银行卡。
  (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产业环境。
  1.提升银行卡服务水平。各发卡金融机构、收单机构、特约商户、第三方服务商等银行卡产业参与各方要加强合作,积极主动推进银行卡普及应用,提高网络运行质量、交易运行速度和商户服务效率,进一步加大受理市场建设投入,不断改善受理环境。要加强对客户需求和市场的研究,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优质服务促进银行卡的推广应用。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服务,树立良好的银行卡服务形象。大力开展银行卡有奖消费宣传活动,引导居民养成持卡消费的良好习惯,提高银行卡使用频率。
  2.加强银行卡市场监督管理。要建立有序、合理、健康竞争的市场机制,严禁在拓展银行卡业务中采取不计成本、随意降低结算手续费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收单机构在其业务成本范围内促进商户手续费率下调,提高签约商户受理银行卡的积极性。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系统、终端严格执行联网通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充分发挥市场在产业资源配置上的基础性作用,在银行卡发行、受理、专业化服务等环节引入竞争机制,调动各方参与银行卡市场建设的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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