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66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第43期)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梧州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推动梧州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梧州银行卡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发展银行卡产业的总体部署,按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的要求,以建立健全银行卡产业市场运作机制为宗旨,以全面推进银行卡广泛应用为核心,以银行卡联网通用和扩大完善银行卡受理市场为重点,以提供安全、普遍、快捷、优质的银行卡服务为目标,提升我市银行卡产业的竞争力全面推动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行业自律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和分步实施相结合;加快推进、全面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结合;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培育用卡习惯、促进银行卡消费相结合;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与风险防范、反洗钱工作相结合的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到2012年,年营业额在50万元以上的商业、旅游、餐饮等零售和服务行业,受理银行卡的商户比例要提高到60%以上。持卡消费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得到稳步提高,2011年达到20%,2012年达到25%。同时,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23号)精神,在试点地区藤县太平镇建成农村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示范镇。
二、加快梧州银行卡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在银行卡产业发展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银行卡是信息技术与银行业务相结合的产品,在发展银行卡产业的过程中,要注意将应用与产业发展相结合,通过推进银行卡在全社会的广泛应用,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形成银行卡产业与我市经济相关产业良性互动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