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
(梧政办发〔2011〕70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电〔2011〕64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4月中旬至7月上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下称“打非”)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1号)以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号)、《
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梧政办发〔2011〕48号)精神,在巩固2010年以来 “打非”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全面整顿规范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具有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具有行业(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区域内问题突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