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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每年培训公益类社会体育指导员1000名,确保每千人拥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激发社会体育指导员志愿奉献、服务社会的荣誉感;加强职业类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认证、管理机制。
  3.积极推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加强县级国民体质检测站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制度,逐步扩大国民体质监测的覆盖率。认真做好全国第四次国民体质测试实施工作。
  (二)大力实施“体育惠民五大工程”,加快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发展
  1.实施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工程。到2015年,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达到“四个一”(1个体育馆、1座综合楼、1个标准田径场、1块全民健身活动场地)标准。2011-2015年开工建成的区县“全民健身综合中心”,市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都将予以资金支持。
  2.实施城市社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到2013年,实现全市行政社区全民健身器材全覆盖。定期更换废损器材,确保健身器材使用安全。
  3.实施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按照《陕西省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逐步加大市、区县两级配套资金投入,努力提高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
  4.实施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每个行政村配备1幅篮球架,2幅室外乒乓球台和多件健身器材,每年完成437-469个行政村的建设任务,到2015年覆盖率达到85%。
  5.实施全民健身示范区(带)工程。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在历史遗迹、革命旧址、著名景区、公园绿地等群众锻炼休闲密集区,配套建设全民健身示范区(带),安装健身器材,完善体育功能,打造城市亮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三)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实现公共体育资源社会共享
  公共体育设施应当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学校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免费全面开放体育设施,并在保证学校教学及安全的前提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到2015年,城七区向社会各开放10所学校体育场地;其它区县各向社会开放3-4所学校体育场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县人民政府要认真研究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明确经费补贴,办理责任保险,确保此项工作得以落实。
  (四)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赛事
  继续坚持城市以社区为主,青少年以学校为主,农村以乡镇为主,广泛发动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各级体育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共同办好中学生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妇女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等体育赛事,促进各行业、系统和各类人群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市体育局要继续抓好以西安城墙国际马拉松赛、高校赛艇对抗赛、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环中国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为“龙头”的体育品牌赛事,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和示范带动作用。要进一步挖掘资源,创新载体,通过赛事平台不断扩大城市影响;市级各体育协会和各区县体育部门要广泛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全民健身活动,同时,继续抓好“一区县一体育品牌”和“各单项体育协会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全民健身项目和基层体育健身团队。市、区县两级体育部门要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它社会团体认真组织好每年8月8日的“全民健身日”活动,通过竞赛活动、表演展示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到2015年,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4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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