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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市政发〔2011〕10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西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陕西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体育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人文西安、活力西安、和谐西安”,推动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促进我市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工作方针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全民健身工作日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全民健身为改善民生服务、为精神文明建设服务,把政府主导与全社会共同参与紧密结合,不断增强全民健身的活力和后劲;坚持为西安经济建设服务,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不断促进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努力争创西部体育强市。
  三、工作目标
  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比例、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等指标均达到和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形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较好地满足全民健身需求
  1.完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网络。健全市、区县两级全民健身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办)三级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区县体育总会建设,充分发挥体育社团和协会的指导作用,积极引导新兴群众性体育项目和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加强基层体育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市乡镇(街道办)文体活动站均达到“五有”(有牌子、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有活动)目标;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组织开展体育活动,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以事业性体育机构为骨干,以社会性体育组织为助手,以群众性体育健身组织为基础的全民健身组织体系。继续开展城市体育先进街道、社区创建活动,力争更多的街道、社区步入全国或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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