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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1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南京高新技术开发区(一区多园)管委会科技局: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精神,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加快南京创新型城市建设,决定于4月20日至26日在全市范围内共同开展2011年“知识产权宣传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区县要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明确分工、专人负责。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组织落实本辖区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
  本届“宣传周”活动要以贯彻落实《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其实施意见为重点,结合南京市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进行宣传报道。
  三、活动要求
  “宣传周”期间,各项活动要使用统一标识,认真组织好开幕式、新闻发布会、知识竞赛、企业论坛、制作宣传片、依法集中销毁侵权物品、主题活动、街头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电台等各种媒体,通过开设专刊专栏、深入报道典型案件、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等方式,广泛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宣传效果,形成浓厚的保护知识产权社会氛围。各区县宣传周活动方案请于4月15日前报送市局,以便纳入全市总体活动方案,统一协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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