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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依申请税务事项大厅实体化业务实施意见(试行)

  2、此次业务是基于省局08版征管业务规程进行调整明确的。08版征管业务规程是迄今为止,省局最新的工作规程。由于事隔近三年之久,随着新政策的不断出台,征管改革的不断深入,08版规程已经远不能满足基层实际工作需要。此次明确及调整的多项业务涉及政策依据、业务要求、文书使用和资料报送的变化,使各项依申请税务事项更具规范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

  业务变化类型分为:业务更新、政策调整、流转转即办和其他调整。业务更新是指总局或省局出台新的文件规定,导致业务处理的内容发生全新的变化;政策调整是指由于政策出现部分调整,导致业务部分流程或文书发生变化;流转转即办是指业务原需进行流转审批办结,现改为即办业务;其他调整是指兼顾纳税服务与税务管理的实际需要,结合各项软件系统的具体应用,对个别业务资料报送、各环节办理内容的调整。

  上述135项业务中,涉及变化的业务有85项,调整比例达63%。个别业务涉及多类变化,变化业务总量为129项。其中:业务更新44项;政策调整27项;流转转即办21项;其他业务调整36项,其中26项涉及报送资料中兜底条款的取消调整。具体内容详见表2。

  表2:依申请税务事项大厅实体化业务内容变化情况统计

处室 类别  

业务

征管处

货劳处

所得税处

大企业处

进出口税处

即 办

流转

小计

即办

流转

小计

即办

流转

小计

即办

流转

小计

即办

流 转

小  计

业务更新

14

25

39

5

5

政策调整

10

10

3

1

4

9

2

11

2

2

流转转即办

2

2

2

2

1

1

16

16

其他调整

4

3

7

1

1

1

25

26

2

2

小计

16

3

19

5

2

7

25

52

77

4

5

9

1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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