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结阶段(11月1日至20日)。各单位要针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重点分析本辖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动向、成因以及整改措施、效果等,并提出完善改进意见。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2008年11月以来,我市各部门精心组织,通力合作,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是,目前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尚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因此,各单位要继续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着力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完善根本性措施上下功夫,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积极的行动,扎实深入地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今年省市局均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到2011年目标考核中,且分值均有所提高。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取得较大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巍
副组长:许文峰、贾少军、杨 勇、郭 忠、张红军、刘慧霞
成员单位:市局相关业务处室、市局稽查局、各县(市)区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稽查局。
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
(三)密切协调配合。工作中,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要积极协助、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一是稽查部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管理部门,协同组织企业整改;对检查发现使用虚假发票问题严重的企业,要降低其纳税信用等级;案件查结要予以曝光,起到惩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二是相互配合,加强发票监督管理,配合征管部门,做好旧版发票的缴销核销和新版普通发票的推行工作,并重点落实2010年修订后的《
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依法惩处发票违法犯罪。
(四)加强督导反馈。市局将组织督导组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行动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发票违法犯罪的新手段、新动向,研究提出打击和防范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措施和意见,研究制定预防发票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
二是建立信息报告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