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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分会党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激励全市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践行执业为民宗旨中争先进、创一流,市律协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额
  本次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10个,优秀共产党员20名。

  二、评选范围
  全市律师行业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协分会党组织)和党员。

  三、评选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建立党组织时间一年以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效突出,符合“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基本要求。

  2.优秀共产党员。党龄两年以上、党组织关系按规定转入行业内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符合“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基本要求。

  四、评选办法
  原则上从创先争优擂台赛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律协分会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中推荐产生。

  1.推荐。由各分会党组织按照市律协党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擂台赛”活动的通知》(渝律党委〔2011〕1号)要求,举办创先争优擂台赛,从擂台赛评比产生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中,按本区县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总数10%和党员总数2%的比例酌情提出推荐名单,并向市律协党委申报。未建立党组织的分会,由所在区县司法局党组织负责推荐申报。

  2.审定。市律协党委办公室组织对各区县推荐申报的对象进行必要审核后,报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

  3.公示。市律协党委在《西部律师网》公示拟表彰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并作出表彰决定。

  五、表彰宣传
  市律协党委召开表彰会,宣讲受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同时组织在西部律师网、《重庆律师》杂志和有关媒体上进行重点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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