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司法局律公处关于填报2011年上半年律师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准确、及时掌握律师行业发展现状, 按照司法部司办通(2007)20号文件和司法局渝司办(2007)88号文件要求,请各区、县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安排,积极作好报表统计工作,务必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2011年上半年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律师工作报表管理系统是以西部律师网为使用平台,请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以及行政统计人员,按照统计报表的内容和要求认真组织完成上半年相关数据(即统计报表一至统计报表五)的网上填报工作,上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提交填报数据后,请在三个工作日内查看是否通过审核,如未通过请及时修改重新填报。
2、各区(县)司法局对各辖区内事务所所报送的报表数据进行审核(已增设各区县司法局统计报表的审核权限),并请于2011年7月5日前完成全年统计数据网上审核工作。
3、各律师事务所要如实填报上半年统计数据。网上填报前需经本所主任审签,切实体现报表的真实性。各区县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部门负责对律师事务所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发现有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的行为,应责令其及时纠正,必要时给予相应处罚。
4、各律师事务所在填报时应正确理解统计报表内容,区分各表应反映的内容。
其中表一为“执业律师统计表”,该表只反映专职律师和兼职律师的人数、文化程度和性别等方面的情况,不包括实习律师、助理和行政人员;表二为“律师机构统计表”,各律师事务所应准确划分各所的组织形式并正确填列;表三为“辅助人员统计表”, 该表只反映实习律师和行政人员的人数和文化程度的情况;表四、表五为“律师业务统计表(一)、(二)”,该表(一)、(二)反映1-6月各所业务案件数和业务收入。具体填表说明详附件。
5、请各区县司法局切实重视统计工作,加强督促并及时汇总本地区律师工作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拟出有一定指导意义的统计分析报告,于2011年7月8日前上报或传真至律公处。
6、对至今未取得网上办公平台用户名及密码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今年新成立的),请立即与网管员联系,以保证报表的及时报送。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网络管理:67527667,彭老师;律公处:67086111李老师;传真:67086222。电子邮箱:xinghanwuye@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