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青年团员统计工作的通知
(新国土资团发〔2011〕3号)
厅机关团支部、各直属单位团支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团员管理工作,全面掌握青年团员整体情况,促进共青团工作的发展与进步,厅团委决定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青年团员进行一次全面统计。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青年团员统计工作。青年团员统计工作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工作,是开展好共青团工作的基础依据,各单位团支部(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扎实做好青年团员统计工作。
二、要认真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翔实准确。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做好数据的校核和汇总,做到数字确实、填报准确,高质量地完成青年团员统计工作,并于2011年4月7日前将青年团员情况统计表(一式二份,附电子版)上报厅团委。
联系电话:2662175
附件: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青年团员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和直属单位青年团员情况统计表
统计单位:
(一)团员情况统计
表一统计范围为:28岁(含28岁)以下团员,35岁(含35岁)以下团干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职务
(职称)
| 联系电话
| 团内
职务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