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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一年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一年二季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人社〔2011〕173号)


机关各处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O一一年二季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О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二季度工作要点

  一、就业创业工作

  (一)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按照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阶段性工作要求,做好创业培训、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等主要核心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总和评估分析。积极发挥税收减免、小额贷款、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等扶持创业政策作用。加强创业园(基地)建设。

  (二)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启动毕业生见习实训计划,组织3000名南京籍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完成“2010年度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超上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的审核和报批。做好2011届毕业生的接收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做好新疆少数民族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来宁岗位实习及今年高校毕业生村官选聘。加强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每月举办一次“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者联盟”系列活动,筹备试运行“南京毕业生就业网-创业版块”。

  (三)加强城乡劳动力资源管理。继续推进《就业失业登记证》换证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推荐就业等工作的相互衔接。加强劳动力资源信息维护管理,定期采集、清理、整合就业与失业登记数据,动态做好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的存量和流量管理。

  (四)深入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广泛发放印有求职就业指南、维权注意事项、举报电话等信息的“春风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面向高校毕业生提供更多岗位信息。深化就业援助月活动后续服务,将新出现尚未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纳入就业援助范围。

  (五)推进就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示范样板。开展市、区公共人力资源市场(场所)功能建设星级评估。进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年检。扩大“新南京人”服务中心覆盖面。

  二、社会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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