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贵政办〔2011〕2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贵港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贵港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实现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目标
有效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实现服务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廉洁政府等政府自身建设在法治轨道上的有机统一。
二、基本要求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服务能力。
(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三)加强改进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实现行政执法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和问责。
(六)完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保障社会长期和谐稳定。
(七)强化依法行政的培训考核 。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依法科学界定政府职能。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加强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实施正确有力的宏观调控,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