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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同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同政办发[2011]118号)


左云县、南郊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大同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六日

  大同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公路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山西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晋政办发〔2011〕57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清理,完善制度、全面规范”的原则,在市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下,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切实摸清现有收费公路基本情况,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一)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法制办等部门根据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实施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参照市人民政府模式,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
  (二)分级负责、依法清理。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负责其所属机构或部门管理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现有政策法规的规定,依法妥善处理好取消收费、撤并收费站(点)、调整收费站位置、人员分流、经济补偿、公路养护等工作,确保专项清理工作稳步推进,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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