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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问题的通告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问题的通告
(青国税发〔2011〕51号)

  一、监制章专用红发红荧光油墨防伪

  (一)规格

  椭圆形,长30.0mm,高20.0mm,字体为楷体。

  (二)位置

  高于产品第一联、第二联票面表格上方居中,椭圆下半弧顶点距表格上边框线2.5mm。

  示例一

  (三)内容

  示例二

  (四)印刷油墨

  红发红荧光油墨。

  (五)防伪效果

  肉眼可见红色监制章,在紫外线灯下,监制章显示红色荧光效果。

  (六)鉴别方式及工具

  需要工具鉴别,鉴别工具为紫外线灯。

  二、定制专用号码防伪

  (一)规格

  8位专用号码,长约30.0mm,高约5.0mm。

  (二)位置

  位于票面右上角字符(NO)后面,号码首位数字距字符(NO)右端4.0mm,底边距表格上边框线14.0mm。

  示例三

  (三)内容

  起止号码段(根据订单编制)。

  (四)印刷油墨

  颜色为深蓝色。

  (五)防伪效果

  专业定制异形字体,可以理解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号码。此号码在增值税普通票上应用,既可以起到防伪效果,又可以保持与原增值税发票外观的一致性。

  (六)鉴别方式及工具

  样品对比,用刻度尺测量

  三、税徽无色荧光油墨防伪

  (一)规格

  10.5mm×7.3mm。

  (二)位置

  位于备注栏内,距离备注栏左边线19.5mm、距离上边线15mm。

  示例四

  税徽示意图(无色变红色)

  (三)内容

  税务徽章。

  (四)印刷油墨

  无色荧光油墨。

  (五)防伪效果

  使用无色荧光油墨印刷图纹(税徽),肉眼不可见,在紫外线灯下,“税徽”显示红色荧光效果。

  (六)鉴别方式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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