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柳政发〔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确保完成我市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任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确保完成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桂政发〔2011〕15号)要求,决定将原柳州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充实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郑俊康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何辛幸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陈会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何 彬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姜云飞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谭淑坚  市财政局局长

  田 雯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叶耀梅  市规划局局长

  甘 毅  市民政局局长

  覃卫国  柳江县县长

  牛继昌  柳城县县长

  覃建波  鹿寨县县长

  董 凌  融水县县长

  陈家达  融安县县长

  杨恩维  三江县县长

  孙黎明  柳北区区长

  袁东升  柳南区区长

  张 彬  鱼峰区区长

  牛 勇  城中区区长

  何焕全  柳东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莫仲彪  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柳北区、柳南区、城中区、鱼峰区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到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常驻工作,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和协调本城区有关住房保障的工作事宜。保障性安居工程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何 彬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副主任:陈著德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旷青春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重点办主任

  成 员:黄仁宽  市财政局副局长

  肖 慧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姚 良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郭继龙  市监察局副局长

  俞 林  市民政局副局长

  徐庆东  市审计局副局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