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西宁市公安局《西宁市高层建筑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0]2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公安局关于《西宁市高层建筑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西宁市高层建筑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汲取“11.6”吉林火灾事故和“11.15”上海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确保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组织领导
西宁市高层建筑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由西宁市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区(县)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和督查本地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整治范围
所有在用高层建筑。重点检查设置在高层建筑内的人员密集场所。
四、排查内容
(一)建筑情况
1.建筑(场所)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且全部合格;
2.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是否有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的违规行为;
3.建筑使用性质是否与原设计相符;
4.建筑内部装饰、装修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二)消防设施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2.室内外消火栓是否能正常使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运行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