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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彰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新人社发〔2010〕7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行业、厅局、企业、院校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中央驻疆单位:

  近年来,全区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在党委和政府的关怀重视下,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在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鉴定质量不断提升,鉴定数量稳步增长,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鉴定手段不断更新。机构建设,特别是县级鉴定机构建设取得新的突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的职业技能鉴定体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鉴定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提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强化激励机制,推动我区职业技能鉴定事业持续发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30个单位和100名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全区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工作人员以他们为榜样,努力工作,争先创优。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服务水平,为推广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创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30个)
  (一)先进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伊犁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塔城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和田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新疆职业大学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铁路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乌鲁木齐铁路局)
  中国石油新疆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新疆油田公司)
  (二)先进职业技能鉴定所
  自治区第七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自治区第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新疆安装技工学校)
  乌鲁木齐市第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新诚基饮服技校)
  昌吉州第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昌吉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中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教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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