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镇雄电厂500KV送出工程(威宁段)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镇雄电厂500KV送出工程(威宁段)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府办〔2010〕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抓好云南镇雄电厂500KV送出工程(威宁段),确保此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明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贤忠(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徐 锋(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智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家卫(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云林(县建设局副局长)

  蔡朝林(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怀德(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本贵(县交通局副局长)

  朱显峰(县司法局副局长)

  廖贵川(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兴江(县地税局副局长)

  虎贵林(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维兵(县电力局总工程师)

  徐 勇(县电信公司经理)

  金 玫(县联通公司经理)

  戴 宇(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赵 晋(中水镇镇长)

  王才军(石门乡乡长)

  朱达学(龙街镇镇长)

  钱 军(云贵乡乡长)

  朱明辉(黑土河乡乡长)

  建设方、施工方项目具体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组:

  第一组:征地拆迁组

  组 长:杨智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怀德(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中水、石门、龙街、云贵、黑土河分管领导和建设方、施工方直接责任人

  职 责:主要负责该工程涉及土地、林木、草山草坡的征用和农户住房的拆迁等工作

  第二组:秩序维护组

  组 长: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朱显峰(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中水、石门、龙街、黑土河、云贵五乡镇派出所所长,建设方、施工方直接责任人

  职 责:负责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严厉打击无理取闹,调解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排查化解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