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云南镇雄电厂500KV送出工程(威宁段)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威府办〔2010〕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切实抓好云南镇雄电厂500KV送出工程(威宁段),确保此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肖明龙(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马贤忠(县委常委、副县长)
成 员:徐 锋(政府办常务副主任)
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杨智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家卫(县发改局副局长)
刘云林(县建设局副局长)
蔡朝林(县环保局副局长)
李怀德(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本贵(县交通局副局长)
朱显峰(县司法局副局长)
廖贵川(县安监局副局长)
李兴江(县地税局副局长)
虎贵林(县水利局副局长)
王维兵(县电力局总工程师)
徐 勇(县电信公司经理)
金 玫(县联通公司经理)
戴 宇(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赵 晋(中水镇镇长)
王才军(石门乡乡长)
朱达学(龙街镇镇长)
钱 军(云贵乡乡长)
朱明辉(黑土河乡乡长)
建设方、施工方项目具体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组:
第一组:征地拆迁组
组 长:杨智荣(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怀德(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中水、石门、龙街、云贵、黑土河分管领导和建设方、施工方直接责任人
职 责:主要负责该工程涉及土地、林木、草山草坡的征用和农户住房的拆迁等工作
第二组:秩序维护组
组 长:禄再辉(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副组长:朱显峰(县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中水、石门、龙街、黑土河、云贵五乡镇派出所所长,建设方、施工方直接责任人
职 责:负责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严厉打击无理取闹,调解工程施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和排查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