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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1年自治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全面推进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设。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试点企业成果,推进评价模式的创新,力争在推动全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取得突破。

  (五)推进校企合作,联系100家企业对口衔接,制定支持技工院校在大中型企业建立学生实训基地、教师实践基地的政策,研究制定优惠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校企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联合体。

  (六)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协调。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推进企业在职职工特别是在岗农民工培训制度,促进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

  (七)做好技能竞赛工作。加强职业技能竞赛统筹管理,健全完善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开展自治区各类竞赛项目,组织2011年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自治区预赛,做好参加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推荐表彰。选择支柱产业、重点专业开展全区职业技能竞赛。

  三、加大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业劳动力职业培训力度

  (八)突出重点,结合南疆三地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州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村青壮年和“两后生”实际,组织定点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等有重点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未就业大学生积极开展职业技能援助培训,对农村劳动力大力开展订单培训,对“两后生”开展定向性储备培训,实行重点群体重点培训,重点培训重点扶持。

  (九)创建示范培训基地。依托各地人文资源、传统产业和优势行业,按照有场地、有设施、有机构、有制度、有计划、有成效的“六有”标准,扶持建立一批县级示范培训基地,打造厨师、缝纫、地毯等劳务培训品牌。

  (十)将农村“两后生”纳入劳动预备制培训。制定以定向技能储备为主要目标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办法,建立以城乡"两后生"、退役士兵、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为主要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制度。

  四、强化创业培训,实现就业倍增效应

  (十一)继续实施“创业培训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三年“68039”工作目标,今年新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25个,创业培训2.3万人,帮助成功创业1万人,创业带动就业3万人。继续组织实施“三年万人”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计划,结合《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贯彻实施,对有创业条件和创业意愿的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年内完成5000人创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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