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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1年全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均可参加,每人限报一篇论文。

  (四)报送参评的课题应一式三份,使用A4纸纵向打印。左右页边距为2.0cm,上下页边距分别为2.5 cm和2.0cm;正文的底端中部插入页码;正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个人及单位有关的信息;课题首页按统一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4),不得漏项。

  四、评审及表彰

  (一)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教研成果评审工作将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

  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提出获奖名单并上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获奖结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厅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此次活动设立四个奖项:优秀教案奖(设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奖(设一、二、三等奖)、优秀课题奖、优秀组织奖。其中:优秀课题奖将根据报送参评课题的质量和数量确定;优秀组织奖为团体奖项,此奖项将根据各单位上报参评成果数量和获奖情况确定。

  五、时间安排

  参评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1年8月31日。请参评单位和个人于8月31日前将参评材料寄出(电子文档通过邮件发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评审时间:9月10日至9月20日。

  网上公示时间:10月1日至10月15日。

  六、其它

  (一)请各地教研机构将此通知转发到各技工学校和有关职业培训机构,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此次教研成果评选活动。

  (二)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教研成果评审办公室”(简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技工教育指导中心,办公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楼911室,评审办公室负责与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张发元、范雪梅

  联系电话:0991-3689685

  报送材料请寄: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11办公室

  收件人:张发元、范雪梅

  邮 编:830011

  邮箱:1534329206@qq.com

  附件:1. 研究课题(论文)参考指南

  2. 教案首页格式要求

  3. 论文首页格式要求

  4. 课题首页格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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