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团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劳社字〔2009〕3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有关大中专院校:
现将《关于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团委
二〇〇九年三月四日
关于开展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5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3号文件、抓好大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23号),现就我区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大中专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大中专学生的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创业能力,培养一批创业者,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充分发挥创业培训在创业促就业工作中的推动作用,实现“培训促创业,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
二、目标任务
2009年起,三年内对1万名大中专学生开展创业培训。计划2009年培训2000名,2010年培训3000名,2011年培训5000名大中专学生。
三、培训对象
区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四、培训内容
GYB(产生你的企业想法)、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五、工作步骤
(一)开展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观念教育
充分发挥各地创业指导中心的作用,密切与大中专院校的合作。切实做好大中专学生校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组织创业指导专家进校园,解读创业优惠政策,为有创业意向的学生提供工商管理、财税管理、市场营销、质量标准等专业技术政策咨询以及专家预约和项目现场洽谈等服务;加强宣传SIYB创业培训项目、培训效果、大中专学生创业政策以及创业典型,吸引大中专学生创业;积极推进大中专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工作站建设,至2011年,力争基本实现大中专学生创业指导机构在大中专院校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的长效机制,促进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