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自治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浙江省有关企业挂职培训的通知
(新经信传[2011]3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自治区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的若干意见》(新党发〔2011〕1号)和《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发[2010]92号)精神,提升中小企业经营者综合素质,我委拟组织我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赴浙江企业挂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初步定于2011年5月3日至5月31日。其中:理论学习交流与考察10天、企业挂职20天。
二、培训内容
理论授课、外出考察调研、企业挂职(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人员
各地州市选派辖区内1-2名有代表性的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挂职培训班总学员人数共计30人。
四、组织方式
此项培训活动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与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自治区中小企业局与浙江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共同承办。
五、培训费用
本次挂职培训免收培训费(包括挂职、考察费、教材费、授课费、场地费、食宿费),培训费由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补助。往返交通费自理。
六、其他事宜
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至自治区中小企业局。
联 系 人: 王涛 贾娜尔
联系电话(传真):0991-4523449 0991-4523430
电子邮箱:qyc4523436@xj163.cn
附件:
1、委托挂职培训的具体安排
2、报名回执表(略)
自治区经信委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挂职培训的具体安排
本次培训考察挂职拟定为三个环节:理论授课(含分段座谈讨论)、外出考察、企业挂职。具体内容及安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