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筛选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企业的通知
(新经信企业[2011]20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贸委,各地州(市)经贸委(经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发[2010]92号),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加快推进中小企业新型融资方式创新,我委拟与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组织有关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等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捆绑发行“自治区2011年度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暂定名称),规模初步定为3-8亿元,每家企业申请融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选择2-10家优质中小企业为发行人。现对符合发债条件的企业进行初步摸底调查,并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经贸委(经委)积极组织调查,认真做好筛选推荐工作。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认真筛选有意向、财务状况优良、经营稳健、管理规范、发展前景良好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切实可行的中小企业并予以推荐。根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申报条件(附件3)要求,组织企业认真填写《自治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申请表》(附件1),并严格履行发行工作程序(附件2)。
二、各地经贸委(经委)要加强与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的联系,加大宣传动员的工作力度,使拟发行企业充分了解发行集合票据的意义、作用。近期,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中小企业局)、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将举办专题培训(通知另发)。
三、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拟发行企业推荐申请、企业申请汇总表(附件1-1)、《自治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申请表》及企业基本情况资料,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经信委。
联 系 人:自治区中小企业局 王 莉 艾则孜
联系电话:0991-4523436 4523449(传真)
电子邮箱:qyc4523436@xj163.cn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自治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发行企业申请表
所在地区名称: 单位:万元、人
企业名称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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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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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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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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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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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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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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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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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国有企业 □集体企业 □私营企业 □股份制 □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投资企业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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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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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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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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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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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情况
| □未开展上市工作 □已股改 □辅导期 □已上市,上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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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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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年 份
| 主营业务收入
| 应收账款
| 经营性现金流净额
| 短期借款余额
| 中长期贷款余额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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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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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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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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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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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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