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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管理人员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四、录取及证书发放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全国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二)证书发放

  2011年(乌鲁木齐考点)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书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全国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发放。

  五、奖励

  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考试成绩达到或超过分数线者,每门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给予奖励500元。

  六、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报考人员可依据《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等资料进行复习、备考。

  关于举办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班(培训的授课时间、地点、内容等)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七、资料购买及报销(只限自治区专利管理人员)

  需要购买考试复习资料的自治区专利管理人员,请按照附件2提供的书目进行选定并于6月20前传真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以便统一购买。对于购买了复习资料又能参加考试者,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支付其所购资料总费用的50%;对于购买了资料而没有参加考试的人员,其购买资料的费用全部由自己承担。

  八、报考的组织及联系方式

  (一)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领导,除了对所辖县(市、区及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专利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统一组织外,还必须对所辖区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医院、企业单位、机关团体及专利代理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进行统一的严密的组织。通过印发(转发)通知、电话联系、召开会议等形式,确保参加单位和参考人员的全辖区覆盖。

  (二)报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管理实施处;

  联系人:王静莹 史治勋

  联系点话:0991-6123928 6123918 传真:0991-612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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