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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管理人员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管理人员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知管字〔2011〕41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知识产权局:

  为推进实施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我区加强专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激励专利管理人员学习专利及相关法规知识,培育和提升专利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促进专利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领导研究,决定在专利管理人员参加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活动中建立激励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的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1年6月20日至7月3日;

  (二)递交材料:报考人员应递交《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60元报名费(参考人员全额退还报名费,不参考者则不退还)。

  (三)参加的对象:地州市知识产权局45岁及其以下人员必须参加考试,两年内分两批完成全员培训和考试工作,46岁及其以上人员志愿参加。地州市知识产权局参加考试的人数、比例,每年不少于50%,考试成绩应作为职工年终工作考核及地州市局考核评奖指标之一。

  (四)地州市知识产权局要加强对专利代理人资格报考工作的领导,应有一名专人负责所辖区的报考工作,通过采取向辖区企事业单位转发自治区相关文件,召开各种会议以及利用网络、媒体等开展宣传。

  二、考试日期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1年11月5日至6日。

  乌鲁木齐考点定在:自治区科技干部培训中心(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0号附7号,中科院新疆分院大院内)。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1年(乌鲁木齐考点)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3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5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5日下午2∶00-4∶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6日上午9∶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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