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的通知
(威府办[2010]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实时把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到广大农村,丰富农村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根据省人民政府和地区行署要求,我县将全面实施57003套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接收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提高做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重要性的认识
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具有深远的意义。做好此项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促进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有效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继续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和全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加快实施。
二、成立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1、县人民政府成立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广播电视局,由文体广播电视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业务股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2、成立威宁县村村通广播电视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设备发放、培训、安装和用户信息的录入和开户、开通等工作。
3、各乡镇必须成立相应的工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乡镇工程的实施。
三、组建县、乡、村工程安装培训队伍
县文体广播电视局村村通广播电视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技术人员,分组到各乡镇培训指导安装,各乡镇要抽调熟悉村情,有较强协调能力、能吃苦、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服务队,负责对本乡镇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和培训,各村要组建2至3名安装队伍指导农户开展安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