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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工作部署
承办单位及负责人
督办要求
3
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民政局金丽华
1、建立科学规范的调整保障标准机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情况、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县级政府定期按程序调整保障标准,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得到满足。2、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1)对新申请对象,原则上每季度集中评议审核审批一次,季度末要办结,做到“应保尽保”。(2)对原有保障对象,原则上长期保障户每年入户复核一次;重点保障对象每年进行一次调查核实;一般保障户每半年对家庭经济状况至少进行一次调查核实。按照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调整保障标准或办理停发手续,做到“应退则退”。3、在实施农村低保政策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坚决杜绝采取分指标、分钱的办法。
4
坚持示范引路、样板带动
1、试点乡(镇)的确定:县已将么站镇、东风镇、炉山镇确定为县级试点乡(镇)。2、试点乡(镇)要从收入核实、评议公开、检查审核、动态管理等各个环节认真开展试点,为全县农村低保制度规范运行提供经验。3、试点乡(镇)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好的管理办法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5
抓紧完善农村低保户信息数据库,加快建立农村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发展改革局徐勇、县财政局赵丽香、县民政局金丽华、县扶贫办陈进、县编办耿方毅
1、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电子台帐和信息数据库。2、在省的统一安排下,建立农村低保信息网络系统。3、将农村低保信息网络建设所需设备资金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4、县级民政部门成立信息管理中心,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