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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制度主要任务进行分解督办的通知


序号

工作部署

承办单位及负责人

督办要求

3

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民政局金丽华

1、建立科学规范的调整保障标准机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情况、地方经济发展和财力情况,县级政府定期按程序调整保障标准,确保农村困难群众的最低生活需求得到满足。2、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退则退”。(1)对新申请对象,原则上每季度集中评议审核审批一次,季度末要办结,做到“应保尽保”。(2)对原有保障对象,原则上长期保障户每年入户复核一次;重点保障对象每年进行一次调查核实;一般保障户每半年对家庭经济状况至少进行一次调查核实。按照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调整保障标准或办理停发手续,做到“应退则退”。3、在实施农村低保政策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坚决杜绝采取分指标、分钱的办法。

4

坚持示范引路、样板带动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民政局金丽华

1、试点乡(镇)的确定:县已将么站镇、东风镇、炉山镇确定为县级试点乡(镇)。2、试点乡(镇)要从收入核实、评议公开、检查审核、动态管理等各个环节认真开展试点,为全县农村低保制度规范运行提供经验。3、试点乡(镇)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创造好的管理办法和模式,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全面推进全县农村低保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5

抓紧完善农村低保户信息数据库,加快建立农村低保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县发展改革局徐勇、县财政局赵丽香、县民政局金丽华、县扶贫办陈进、县编办耿方毅

1、建立农村低保对象电子台帐和信息数据库。2、在省的统一安排下,建立农村低保信息网络系统。3、将农村低保信息网络建设所需设备资金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4、县级民政部门成立信息管理中心,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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