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总结验收阶段(10月5日前)
各乡镇认真总结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分析原因,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好土地执法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共同责任机制,向县领导小组写出专题工作报告。9月20日前,县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于9月30日前整改结束,完成所有工作,迎接地区领导小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和调控政策,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的重要举措。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将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地方政府和责任人实施问责。因此,各乡镇必须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扎实、有效、高标准地开展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确保这次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经费、人员、措施到位。
(三)加强协作,切实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涉及到土地管理和利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全局。各乡镇要实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合办案优势。对国土资源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须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监察部门要及时处理到位;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批捕;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公安、检察机关要及时立案批捕;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要及时受理执行;确保案件查处顺利进行,立案率和查处率均达100%。
(四)确保质量、按时报送
各乡镇要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数据,纸质表格必须由填表人和审核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未能按照规定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县领导小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