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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工作的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3日至4月30日)

  1、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马贤忠任组长、政府办常务副主任徐锋、县监察局局长汪坤、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李旭任副组长,县相关工作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具体名单另行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由国土资源局分管执法监察工作的朱天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王世富大队长任常务副主任,县监察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股室负责人、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负责人为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比照县成立相应组织机构。

  2、组织培训。按照地区领导小组要求,及时组织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3、召开会议。县政府定于4月20日召开全县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出要求发放卫片执法检查底图和相关软件。

  (二)核查上报阶段(5月1日至7月1日)

  1、各乡(镇)领导小组对卫片图斑逐一进行外业调查,对照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进行用地合法性审查,汇总核查情况,写出自查工作情况报告。报告中应包括(1)实地核查处理工作的主要做法;(2)基本数据;(3)分析违法用地发生的原因;(4)加强执法监管的对策措施。填报《新增建设用地统计表》、《实地变化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县领导小组对各乡镇领导小组报送的自查工作情况报告和表格进行审查、汇总,上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依法处理阶段(7月1日至9月10日)

  1、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按照《贵州省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管辖权限规定》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对不属于本级查处权限的,及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

  2、8月1日前,县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情况,对土地违法严重的乡镇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配合地区领导小组开展约谈工作,公开曝光部分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

  3、8月25日前,各乡(镇)级领导小组认真填写《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9月8日前,县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各乡(镇)情况,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4、9月20日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上级要求,根据各乡镇违法及整改查处情况,依据《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对有关人员实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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