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风”建设的意见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风”建设的意见
(威府办〔2010〕103号)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深入开展“忠实践行宗旨、勤政廉政为民”教育活动,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威宁试点”,为建设新威宁而奋斗,根据《中共威宁县委关于开展“六风”建设的意见》精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开展“六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以开展正党风、清政风、淳民风、浓学风、转作风、优行风为内容的“六风”建设,对于加强党的教育、推动科学发展、实现威宁的全面振兴,十分重要和紧迫。

  开展“六风”建设,是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的迫切需要。良好的“六风”,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能够产生扬善抑恶的重要作用。实施好推进“威宁试点”工作的强农稳县、扶贫助县、项目立县、工业富县、旅游强县、科教兴县“六大战略”,一个重要前提是政通人和,有好的政治风气和社会风气,有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六风”建设,在全体领导干部和职工中进一步树立廉政意识、效能意识、大局意识、宗旨观念和文明意识,为实现富裕威宁、平安威宁、生态威宁、开放威宁、文明威宁和和谐威宁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六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确保“六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开展“六风”建设的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喀斯特地区扶贫开发综合治理试点工作,以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弘扬优良作风为核心,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淳化民风民俗、营造乡风文明环境为基础,以实现威宁的全面振兴为根本目标和衡量标准,着力解决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在思想、学习、工作、风气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科学发展、影响行政效能、破坏发展环境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改进作风、提高能力、健全机制、形成氛围,力争使办公室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履行职责能力明显增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明显改进、党风政风学风建设明显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明显增强、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观念、文化素质、生活方式、行为习惯明显改善,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