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10年乌鲁木齐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城市燃气经营企业、供热企业、监理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燃气办、市供热办: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能力,减少事故伤亡和损失的重要手段。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被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确定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0]11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安委办[2010]6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做好安全生产文化的宣传普及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决定在全市建设系统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主线,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弘扬安全文化,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持续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使我市建筑施工、城市燃气和供热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安全素质明显提高,进一步较少各类安全事故,推动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
二、宣传教育内容
(一)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守法意识为内容,开展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自觉性。
(二)以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为内容,开展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宣传,提升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意识。
(三)以传播安全知识,提高建设系统事故防范能力为内容,开展生产、生活安全常识的宣传,提高各族人民群众预防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