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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三)预防坍塌事故。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企业、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到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况;基坑开挖工程、房屋拆除、临时设施、施工围墙、承重支撑架、支模工程和外脚手架的施工专项方案编制、论证、审核、技术交底、检查、验收情况;安全技术措施到位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等。

  四、组织领导

  成立乌鲁木齐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克依木·木胡提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娄维民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旦云超  兵团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刘怀全  市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处长

  成员: 蔡沁光  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庞 峰  高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何仕勇  经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景 健  米东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刘 云  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刘大海  兵团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

  石 崇  市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市建委二楼),主任由刘怀全同志兼任,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此次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底至4月上旬,召开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督促建筑施工企业明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起重伤害的对策和措施。广泛开展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宣传教育活动,将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及时传达到各施工企业。开展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加强施工作业人员防高空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的教育,增强事故防范能力。

  (二)自查自改阶段。4月中旬至7月,一查思想认识,对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整改等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三查培训教育,一线作业人员持“平安卡”上岗情况;四查塔吊等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工程施工是否严格按照论证和审批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五查隐患排查,是否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和应急救援体制机制;六查安全施工费用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措施是否落实,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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