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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残联等十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天津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研究决定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我市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本区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健全工作制度,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切实加强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领导,并及时检查指导,加强督查考核。

  (二)制定和落实相关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有关残疾人基本医疗、基本养老、生活保障、康复服务、教育培训、就业创业、维护权益、文化体育、公共服务、社会助残等方面的保障和服务政策措施,形成完备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政策措施支撑系统,并深化细化,逐项推动,加快落实,推进残疾人保障和服务标准城乡一体化。

  (三)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财政部门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适当增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要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公益金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大力发展扶残助困慈善事业,充分发挥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红十字会、慈善协会等团体的作用,完善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多元化筹资机制。

  (四)充分发挥残联的作用。要支持残联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参与残疾人事业管理和公共服务。对残联承办的社会事务和专业服务项目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残联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切实承担好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任务。

  (五)深入进行理论研究和工作指导。要成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专家指导组,对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加强研究和指导;组织残疾人工作者和理论工作者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为提高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提供理论和智力支持。

  (六)切实加强监测和考核。市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监测制度和满意度问卷调查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认真查找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取得切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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