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残联等十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残联等十七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残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交通委、市卫生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委宣传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市科委、市农委、市司法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9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加快推进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简称 “两个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重要意义。我市有57万残疾人,是一个最需要社会保障、服务和关爱的特殊困难群体。建立健全残疾人“两个体系”是中发〔2008〕7号文件和津党发〔2009〕10号文件的核心内容,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帮助残疾人改善基本生活条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各区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列入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推进,务求实效。

  (二)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坚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坚持将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纳入全市总体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予以优先发展;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重点保障与特殊扶助相结合,一般性制度安排与专项制度安排相结合;坚持统筹兼顾,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完善制度体系相结合;坚持资源共享,充分依靠现有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服务;坚持分类指导,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城乡一体化,将促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与发挥区域优势相结合;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研究,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和基本制度,建立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长效机制。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