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重新组建我市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的通知
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社会化进程,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建设,决定重新组建我市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委库规模、结构
各评委库委员人数应达到评委会及专业组组成人员数量的3倍以上,原则上重组后各评委库委员总人数应比此前有所增加。
评委库结构及入库委员条件执行《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3]101号)的规定,尤其要综合考虑入库委员的年龄、专业、学历,以及系统、地区、单位分布等因素。入库委员面向全市遴选,外系统(单位)的专家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二、评委库委员产生程序
符合入库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推荐或本人自荐,按以下程序遴选产生:
(一)登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trs.gov.cn),下载《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入库人员推荐表》,填写后连同有关的学历、资格证书及能够反映申请人专业技术能力和学识水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并对其科学品德、职业道德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能力水平等加具100字以上推荐意见后,提交相关中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三)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初步遴选,对同意推选进入评委库的人员加具遴选意见,汇总后将有关材料于6月18日前送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四)市人社局对拟入库委员人选进行核准,产生正式评委库委员。
除上述遴选程序外,市人社局结合评审工作实际,必要时可启用快捷选拔程序,直接选拔或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评委库委员人选,核准后增补进入评委库。
本次对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库实行整库更新,所有入库委员须重新遴选产生。
参与遴选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不得对外泄漏申请人的名单、联系方式、遴选意见和结论等有关遴选的内容,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严肃查处。
三、培训与发证
经核准入库的中级评委库委员,由市人社局组织培训、测试,颁发《汕头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库委员证书》。
四、信息维护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