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审核
2011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报名时间为5月6日-5月30日。
(一)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报名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先在网上申报,再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3,直接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上下载打印,以下简称《登记表》)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体检表一并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携带有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报名。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省人才服务局先在网上申报,再将报名人员材料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携带《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学生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报名。上述高校毕业生填写《登记表》时,“学校意见”栏由学生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先在网上申报,再将报名人员材料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四)上述一、二、三项中所列体检证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学生毕业院校校医院出具。体检依高校学生毕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表中必须有体检医师的签名和体检医院的印章。
(五)对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由省“三支一扶”办审定。经审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于6月30日前在广东人社网、广东人才网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
六、派遣培训
(一)6月24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广东省2011届“三支一扶”大学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督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
(二)7月13日,“三支一扶”大学生凭身份证到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审核名单并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未报到的大学生人员名单及银行卡于7月15日前寄至省“三支一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