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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等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教兴粤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机制,确保招募工作的顺利实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踊跃到基层就业或开展阶段性服务,进一步改善农村人才队伍结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支持,促进我省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根据本省的工作部署和安排,在广东人社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人才网(http://www.gdrc.com)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http://www.szyf.org.cn)及时发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动态信息等,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三支一扶”计划。
  (三)围绕招募活动,省内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 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招募组织工作。
  四、组织招募
  (一)为确保201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有的放矢,省“三支一扶”办已组织各有关市、县(区)政府人社部门上报了基层岗位需求信息(附件2)。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根据基层岗位需求,认真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进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省内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其中,外省生源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省外高校应届及暂缓就业的广东生源毕业生;广东生源往届毕业,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已参加过“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和“三支一扶”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参加“三支一扶”的招募工作)。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毕业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
  (三)省内各高校及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从实际出发,研究确定并公布本校和本地2011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活动方案,严格按照基层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组织招募,提高人岗匹配度。以我省农村基层急需的教育、卫生、农技人才为重点,适当扩大项目覆盖范围,增加到农业农技、农林建设、医疗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等岗位,积极动员师范、医学、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毕业生踊跃报名,优先选用中共党员、共青团员、学生干部,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和山区生源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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