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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当前烟叶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抓好当前烟叶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府办〔2010〕295号)


各种烟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我县烟叶收购自8月12日开秤以来,截止9月14日,全县收购烟叶17.13万担,完成计划的34%,离50万担收购计划存在很大差距,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抓好当前烟叶收购工作,迅速掀起烟叶收购高潮,圆满完成全年烟叶收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全县烟叶收购进度整体缓慢,极易造成烟叶外流或后期收购拥挤,不利于平稳收购,严重影响全年烟叶收购计划的顺利实现。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各种烟乡镇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组织召开抓烟干部、村组干部和种烟大户会议,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收购进度缓慢的主要原因,扎实抓好烟叶交售工作。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抓烟干部要深入烟区和种烟农户,督促指导烟农及时搞好分级扎把,组织烟农有序交售烟叶,迅速掀起烟叶交售高潮。同时,督促指导烟农继续搞好打顶抹芽和上部烟一次性砍烤工作,确保全面完成50万担烟叶收购目标。

  二、千方百计确保烟叶收购进度

  各烟叶收购点要按照县烟草局确定的收购进度计划收购烟叶。各乡镇务必将每日收购数量分解落实到各种烟村,合理安排烟叶交售顺序,制定、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完成烟叶收购任务。县人民政府将组建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收购进度缓慢、完不成规定收购任务的乡镇进行通报,并严格按照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烤烟生产收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威府办(2010)125号),严格兑现奖惩。

  三、全力维护良好的烟叶收购秩序

  烟草局要组织和调配好内部和抽调人员,严厉打击烟贩子,防止烟叶外流。各乡镇要落实干部驻点值班制度,维护良好的收购秩序,及时反馈烟叶交售进度和解决烟叶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公安、工商等部门要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扰乱烟叶收购秩序的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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