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十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外界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和对下级机关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一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保密期限应视文件内容而定,如“机密★一年”、“绝密★三个月”不等。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秘密等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份数序号用五位阿拉伯数码标注在文件首页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