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县2009-2010年度中央资金地氟病防治改良炉灶工作督导考评小组的通知
(威府办〔2010〕346号)
各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6月22日第14次地委委员会议、8月3日地委主要领导同志对地氟病防治工作的有关批示及地区考核办《关于对全区2009、2010年度地氟病防治改良炉灶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督导考核的通知》(毕地考办字[2010]20号)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2009、2010年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为较好地推进我县2009-2010年度消除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项目改良炉灶工作进度,确保地氟病防治改良炉灶省部协议提出的“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的目标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确保我县项目的顺利实施,经人民政府同意,现成立地氟病防治项目督导考评小组,主要是对地氟病防治改良炉灶项目的启动和培训会、摸底调查、健教干预、炉灶改良及行为转变等方面进行督导考评,其组成成员单位如下:
一、督导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丽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尹时军(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禄 超(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陈明祥(县质监局副局长)
蔡明国(县监察局副局长)
马关亚(县工商局副局长)
程 敏(县教育局副局长)
陈 波(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督导考评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考评组进行考评。
(一)第一督导考评组:
组 长:禄 超
副组长:陈 波
成 员:县质监局、教育局、地病办
督导考评乡镇:中水、黑土河、石门、迤那
(二)第二督导考评组:
组 长:陈明祥
副组长:田 钊
成 员:县工商局、卫生局、地病办
督导考评乡镇:雪山、龙街、云贵、兔街
二、督导考评时间及要求
(一)第一阶段:2010年11月1日-2010年11月5日。
(二)第二阶段:2010年12月13日-2010年12月17日。
各督导考评小组考评工作结束后,分别于2010年11月7日、12月19日前将督导考评情况报告形成书面材料交县地氟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和县目标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