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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威府办〔2010〕34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因工作需要,按照毕署办通[2009]21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威宁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肖明龙(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丽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禄 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郭 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 勇(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尹时军(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李正超(县财政局局长)

  周跃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兆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耿方毅(县编委办主任)

  高 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罗兴义(县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局局长)

  汪 坤(县监察局局长)

  陈文光(县总工会副主席)

  岳明亮(县教育局局长)

  陈义聪(县民政局局长)

  禄 翥(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徐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禄超(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李世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赵丽香(县财政局党组书记)、黎国龄(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人员从县发改局、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人办公,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2、审议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实施计划。

  3、统筹协调解决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地委、行署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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