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援助内容
针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家庭患儿,在定点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后由招商集团慈善基金会与爱佑华夏基金会提供援助基金资助、定点治疗医院减免部分手术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儿按威宁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参加城镇居民合作医疗的按照威宁自治县城镇居民合作医疗有关政策规定报销医疗费用),患儿家庭承担其余费用。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1月1日-2月20日)。
1、由团县委、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通过电视、网络、报纸、发放宣传单和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对项目进行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
2、各乡镇人民政府选派责任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以村为单位,对0至14岁以内的新生儿、婴幼儿、少年儿童有以下症状的人员做好登记、上报工作。(1)、婴儿哭声低微,声音嘶哑;(2)、呼吸急促,吃奶无力;(3)、胃口小,生长发育不良;(4)、面色苍白,烦躁不安,多汗,剧烈活动或哭吵后唇周发紫;(5)、抵抗力弱,容易患感冒、支气管炎和肺炎等病,且患病后不易恢复。
(二)第二阶段:2011年2月21日-3月18日,针对疑似病例由县人民医院组织筛查专家组,分赴各乡镇进行筛查。
1、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0至14岁以下的新生儿、婴幼儿、少年儿童监护人在规定的筛查期限内带孩子到指定地点进行初步筛查,维护好筛查期间的秩序,保障接受筛查者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先天性心脏病患儿的筛查时间为2010年2月21日至3月18日(见附表1)。
2、县“爱佑童心”工作领导小组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抽调业务技术精、工作能力强、认真负责的医疗技术骨干组成筛查专家组到每个乡镇开展初步筛查工作。初步确认患儿是否适合手术康复治疗,检查内容为心电图、X片及心脏彩超,对贫困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进行逐一登记,要建立筛查工作责任制,每个环节都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谁筛查、谁签字、谁负责”。检查费用由“爱佑童心”项目基金承担。
3、乡镇人民政府、 村委会负责收集受助对象信息,向经筛查符合受助条件的患儿家庭讲解项目的基本内容,使其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自愿申请项目资助,引导符合受助条件的患儿监护人到县项目办公室领取《“爱佑童心”孤贫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项目资助申请书》和《“爱佑童心”孤贫先心病患儿手术治疗项目资助申请审核评估表》,做好核实信息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