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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威府办发〔201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县人民政府多次召开了工作调度会议,要求所有涉农补贴资金必须在1月15日前足额兑付到群众手中。但部分乡镇和部门重视不够,相关资料不规范,报送不及时等,严重影响了涉农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根据2011年1月28日县人民政府涉农补贴资金兑付专题调度会议精神,现将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涉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涉农补贴资金兑付有关程序,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在春节前发放到位,让老百姓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针对涉农补贴资金报送资料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各乡镇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抽调业务精干人员投入此项工作,做到资料完整、规范、及时报送。

  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民政等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和调度,对涉农补贴资金严格审查把关,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及时、规范、安全兑付。

  四、各乡镇要采取召开会议、利用广播、电视等不同形式,加大涉农政策的宣传力度,让老百姓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正确引导群众有序领取补贴资金,以免造成误工。

  五、各乡镇及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对接,涉及涉农补贴资金兑付环节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涉农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兑付。电力、通讯部门要保障电力和通讯畅通,确保兑付工作顺利进行。对在工作中配合不力,造成兑付工作滞后或带来不良影响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财政、民政、社保、监察、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组织力量,采取不同的检查方式,加大涉农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工作滞后的要启动问责程序。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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