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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20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卧龙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四川省公民献血条例》,推动我州无偿献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保证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现就做好2011年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各部门要从保障群众身体健康,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无偿献血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强化我州血液保障体系。要以多种形式,宣传《献血法》等法律法规,普及无偿献血的科学知识,弘扬“无偿献血、奉献爱心”的人道主义精神,扩大无偿献血工作的影响。各县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2011年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配合

  根据我州无偿献血工作特点和临床医疗用血需求,2011年我州仍采用单位集中自愿献血与个人到采血车献血相结合的做法。单位集中献血时间和地点由州献血办根据血源供应情况与各县、各部门落实。各县、各部门要继续做好集中自愿献血的宣传组织工作,努力为无偿献血者营造温馨、宽松、友爱的社会环境。要为采血车的停放、采血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等提供便利条件,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进行。要扎实做好无偿献血志愿者的宣传、组织和招募工作,积极组建稳定的志愿献血者队伍,组成爱心流动血库,在血源紧张或突发事件发生临床急救用血时,由州献血办统一协调组织,确保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三、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顺利开展

  各县、州级各单位要按要求组织自愿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积极配合州中心血站开展无偿献血工作,具体献血时间请与州中心血站衔接。驻州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无偿献血应急队伍,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及节假日血液偏型时应急用血需要。州、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采供血机构和用血单位(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二级乙等”以上医疗机构储备应急用血,保证供血质量和用血安全。各县献血办要在州中心血站采血前一周负责本辖区内自愿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组织协调工作,按无偿献血计划和要求,具体落实献血人员。

  附件:1.2011年各县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2.2011年州级各单位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1年各县无偿献血时间安排表

 

无偿

献血

人数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马尔康

150

50

 

100

金 川

170

170

小 金

150

150

阿 坝

120

120

若尔盖

160

160

红 原

100

100

壤 塘

70

70

汶 川

470

80

60

70

60

70

60

70

理 县

120

120

茂 县

230

80

80

70

松 潘

150

150

九寨沟

180

180

黑 水

12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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