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庆典气球施放管理工作的通知
(阿府办函〔2011〕37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为加强庆典气球施放管理,确保我州航空飞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1月18日,在第六届中国九寨沟国际旅游冰瀑节期间,九寨沟管理局委托成都超越广告公司系留庆典气球。因超越广告公司在施放气球前未经气象部门审批,且操作方法不当,气球失控升空,致使九寨沟上空的飞机临时改变航线,严重影响了航空安全。各县、州直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气球施放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严格按照《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规定,立足实际,增添措施,切实加强庆典气球施放管理工作,确保航空飞行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范审批,严格监管
按照《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及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放气球活动的审批和管理。各县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职,规范审批,严格管理。凡在我州境内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个人从业资格和单位资质证。同时,在每次施放气球活动前,应到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办理审批或许可手续。任何庆典、礼仪活动的主办单位都必须按照《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的要求,雇请有《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施放气球。施放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实施,并安排专人值守,坚决杜绝违章操作。
一旦发生气球失控升空或其他安全事故,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调查了解工作。活动主办方和被雇用方有义务在事件发生后及时上报当地气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三、加强衔接,密切配合